关于评选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6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充分展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经研究,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推荐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院共评选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中党总支2个,党支部5个),24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中优秀学生党员8人),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党支部书记。

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人选不交叉,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不再兼报优秀个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南京审计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标准》等相关文件,能出色完成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须是正式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学校有较大影响,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学生党员原则上是近年来受过校级及以上重要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员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应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与学校党委安排的各类专项工作,表现突出。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优秀党支部书记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党支部书记1年以上,现仍担任党支部书记。 应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审计大学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试行)》,政治意识强,热爱支部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熟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公道正派,清廉廉洁,紧密联系群众,带头服务群众,受到党员群众的好评;在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积极组织开展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突出。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评选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荐。单个表彰类别推荐名额需做好排序。

(二)党委办公室汇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人选并征求纪委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院级表彰人选。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二)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倾斜。

(三)材料要求:推荐单位需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各部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情况汇总表》、《各部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另附不超过2000字、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方正仿宋字体,三号字);表格中获奖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上报时间:请于41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党委办公室303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高迪,联系电话:85780083E-mailjsxydb@naujsc.edu.cn。邮件主题以“二级党组织名称+三优一先申报”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1.金审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2.各单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情况汇总表.xls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委员会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