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来咯!

发布者:教师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27

消费者权利

315日,一个全球人民一起吐槽的日子,一个全球人民一起打假的日子。

  每年值此之际,无论你是否关注,315这个数字总会从网络、电视、手机、公交、地铁等等渠道看到它的身影,其中企业诚信、产品(服务)质量、生产环境不合格等问题也会和315捆绑出现,对构建更加规范健全的消费环境发挥着正面的积极作用。

315的由来

每年的3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每年的315日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1987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自从1991年央视315晚会以来,每年都会曝光大量消费者关注的质量问题,深度揭露消费环境存在的问题,目的是为了促使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企业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315晚会对国人生活水准的提高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基本权利

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

敲黑板!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权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自我保护

消费者如何自我保护?

要知道,杜绝假、冒、劣商品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能只靠上面一查了之。而要依靠广大消费者“自己保护自己”,持之以恒地把扫“伪劣”的斗争进行下去,造成群起而攻之的局面,使假、冒、劣商品没有生存的空间。

  首先必须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掌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常识。其次,消费者要掌握所需要购买的商品性能和质量方面的鉴别知识,购买时要过细鉴别其真假优劣,从商品的外观到内在质量,都不能马虎。

  作为消费者,为了避免购买商品时受到损害,购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该商品的品牌,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性能等因素。

///

一起找不同

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

透心凉,心飞扬!

关键时刻不在状态?


基本权利

消费者维权的五种渠道

1.到售货单位(商店)交涉,说明情况进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或修、或换、或退。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媒体(电视台、网络、微博、抖音等)曝光其违法行为曝光维权。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电话12315

///

 

大学生在社会上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面对侵权你可能会选择隐忍退缩,亦可能会沉默不言。不要觉得麻烦而选择放弃维权,一味的忍让只会助长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一定要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共同捍卫公平正义

 

 

 文字:教师教育学院 王心艺

 

图片:教师教育学院 盛婷蕊

 

排版:教师教育学院 盛婷蕊

 

责任编辑:校传媒中心 赵小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