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教师教育学院审核,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5月26日——5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院反映。
联系人:彭老师(体艺楼301),印老师(体艺楼304)
根据《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教师教育学院审核,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5月26日——5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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